外国人在韩国签订全租或月租合同后,不能只拿到钥匙就认为手续已经完成。符合条件的住宅租赁合同需要办理申报,搬家后还可能需要办理居留地址变更,而保护押金通常还涉及入住、地址登记及合同确定日期。住宅租赁合同申报、居留地变更申报、确定日期,是三个不同概念。即使在同一个居民中心办理,也应分别确认是否完成,不能认为“交过合同”就代表所有手续都办好了。先记住这5点外国人不会仅因国籍而免除符合条件的住宅租赁合同申报义务。申报地区内,押金超过6,000万韩元,或月租超过30万韩元,通常属于申报金额范围。合同申报期限通常从签约日起算30日,不是从搬家日起算。已办理外国人登记者搬家后,通常须在迁入新居留地之日起15日内办理居留地变更申报。确定日期有助于取得相应优先受偿地位,但不能保证押金一定全额返还。1. 外国人在韩国租房,也要申报合同吗?如果合同符合韩国住宅租赁合同申报制度的地区、金额及合同类型要求,外国..